最高法:公交司乘冲突刑事案件中被告七成是乘客

2018-11-19 14:45:01来源:成都商报编辑:彭焘高鑫

  11月19日,最高法发布了公交车司乘冲突引发刑事案件分析的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报告称,此类刑事案件中,被告人七成是乘客、三成是司机。90.57%的判决为有期徒刑,超八成被告人刑期在一年至五年。

  据统计,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共计223件。各年案件量约占全国一审审结刑事案件的万分之一。

  报告分析称,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身份及占比分别为:乘客(69.96%),司机(22.87%),第三方(7.17%)。这里的“第三方”是直接冲突的司机和乘客之外的第三人,如其他乘客、道路上的行人、一方叫来的亲友等。

  涉案罪名集中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伤害罪,分别占比39.01%和30.04%,合计占比近七成。超五成案件发生在车辆行驶过程中, 46.40%的案件中公交车司机主动采取了“紧急停车”措施应对冲突。

  最高法对于纠纷起因的统计分析发现,多为车费、上下车地点等小事。其中,下车(37.74%),车费(17.92%),饮酒或吸毒(8.49%),上车(3.77%),盗窃(3.77%),其他(27.26%)。而造成的结果中,近四成案件有人员伤亡的情况,其中,死亡人数占伤亡人数的19.61%。

  超半数案件有乘客攻击司机的行为,更有近三成乘客出现抢夺车辆操纵装置的情况。面对纠纷,约三成案件的司机选择了避让,仅约一成案件有其他乘客出面制止司乘冲突的情形。

  报告还指出,超七成案件发生在市内道路、路口、大桥、盘山路、高速等危险环境下。超五成案件出现车辆撞击其他车辆、行人、道旁物体或剧烈摇晃等危险情况,仅20%的案件未造成重大不良后果。

  对于此类刑事案件判决结果,最高法在报告中列出:有期徒刑(90.57%),拘役(3.77%),仅罚金(1.89%),免予刑事处罚(1.89%),无罪(0.94%),其他(0.94%)。有期徒刑刑期及占比分别为:一年以下(8.42%),一年至三年(38.95%),三年至五年(47.37%),五年至十年(4.21%),十年以上(1.05%)。

  红星新闻记者 高鑫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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