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3月5日),“南京地铁回应乘客因‘手机外放’收‘罚单’”冲上微博热搜,引发网友热议。
网友“小黑晗是我”称自己去江苏南京旅游,上了地铁后,没来得及带耳机,手机声音外放,于是收到一张告知单,并在单子上签了字。“保安小姐姐从我旁边走过去,快走到另一节车厢,又走回来,给我开张‘罚单(告知单)’。”该网友表示,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当时自己在刷朋友圈,外放声音其实并不很大,凑巧有一个巡逻的工作人员经过,虽然开具了告知单,但最后并没有罚款。
对此,南京地铁回应称,属实,车厢内有稽查人员进行巡逻。
其实,去年南京地铁就因为给外放手机声音的乘客开具“告知单”上过热搜,而对于成都而言,2020年4月1日起,成都《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正式执行,明确了10类影响运营安全的禁止性行为以及7类影响运营秩序的约束性行为,其中包含禁止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
网友纷纷呼吁,禁止“手机外放”应该全国推广,不仅仅是在地铁上,高铁、动车、所有公共场合都适用。还有网友选出了地铁上最令人讨厌的三种行为:
1、电子设备外放声音。
2、大声喧哗、讲电话。
3、一人占两座位、行李占座。
不过也有网友表示,有时候不小心忘带耳机,外放声音只要不大,也不应该收到告知单,还有些老年人不会使用耳机,听力不好,只有外放才能听清,大家也应该理解,不同情况还需要区别处理。
在地铁上,你遇到他人“手机外放”的情况多吗?对“手机外放”开告知单进行处理,你觉得如何?你最讨厌地铁上的哪种行为?欢迎到留言区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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