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宪法的性质、地位等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阐明宪法的精髓要义。









原标题:学法时习之 | 宪法有多重要?习近平阐明精髓要义
编辑:张玥玥
本网所有内容,凡注明“来源:四川日报或四川在线(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四川日报网络传媒发展有限公司所有或独家授权发表,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四川日报或四川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