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参加他所在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再次提到“新质生产力”。
从去年9月在黑龙江考察时首次提出,到今年1月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系统阐述,再到此次两会期间强调,习近平多次谈到新质生产力。让我们沿着总书记的足迹,一起研读。



【编辑:刘欢】
本网所有内容,凡注明“来源:四川日报或四川在线(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四川日报网络传媒发展有限公司所有或独家授权发表,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四川日报或四川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