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

2020-01-16 13:42:20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编辑:覃贻花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既要合乎民心民意,又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提供的政策策略,通过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的重要遵循。与会同志表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必须进一步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

“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的重要原则。”中央纪委委员,福建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学新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把精准思维贯穿到监督执纪全过程,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和量纪执法标准,精准适用每一种形态。

中央纪委委员,海南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蓝佛安表示,“四种形态”贯通规纪法、兼具教育警醒、惩戒挽救和惩治震慑功能。在工作实践中,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严格依据法纪、事实两个定量,充分考虑态度这个变量,着力在精准上下功夫,实事求是做好“四种形态”的贯通运用。

“‘四种形态’首先是一种工作导向,即‘治小疾于初萌,防大患于未然’。”四川省成都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川红认为,运用好“四种形态”,关键是要吃透情况、准确研判、严格程序、敢于担当,在思想上、精准上、标本兼治上着力。

“以标本兼治为例,运用好‘四种形态’最终目的是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抓住关键少数,管住大多数。因此,要建立更加符合实际的常态化、全链条干部教育监督制度机制,实现治标和治本的有机统一,坚持在每一个环节都贯穿一体推进‘三不’、深化标本兼治的精神,持续营造全面从严的氛围。”王川红说。

正在热播的纪实专题片《国家监察》披露,2019年1月至11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157.9万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07.9万人次,占总人次的68.4%;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38万人次,占24%;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6万人次,占3.8%;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6万人次,占3.8%,实现了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在日常监督方面,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第一、二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监督。在惩治腐败方面,要保持高压态势,坚持‘后墙’不松。要将实事求是原则充分体现到对每个问题的处置、每个案件的调查、每个监督对象的处理上,做到严谨细致,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刘学新说。

“海南要加快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打造对外开放的新高地,必须大胆闯、大胆试,激发干部的活力和积极性。在‘四种形态’运用中,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批评、教育、帮助,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鼓励干部担当作为。”蓝佛安表示。(本报记者 瞿芃)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