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病毒疫情防控阻击攻坚战打响以来,武汉两级法院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要求,既坚决做好法院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更立足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着眼维护当事人生命健康安全,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切实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武汉中院:紧急暂停执行拍卖
为案涉医疗单位全力抗击疫情保驾护航
“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市中院执行实施处春节假期网上办公,立即暂停一处涉医院租赁标的物的执行拍卖,为医疗单位全力抗击疫情提供有力保障。
市中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与被执行人武汉某公司、颜某某、高某某借款纠纷执行一案,原定于2月5日10时至2月6日10时在淘宝网上对被执行人武汉某公司名下的一地块及地上三栋房产进行整体拍卖。但市中院执行部门近日排查发现,处置执行标的物中涉案外第三方承租经营的某医院。对于此情况,市中院执行部门高度重视,紧急进行合议后认为,我市疫情形势严峻,而医院是冲锋在抗疫一线的主力军,拍卖事项可能对医院全身心投入抗疫工作产生不利影响,遂当即决定:暂停拍卖,并妥善做好申请人工作。
随后,执行干警迅速与申请执行人取得联系,进行了有效沟通,并获得其充分理解和支持配合。1月31日,市中院公告暂停了相关标的物的网上拍卖。
武汉中院:依法迅速变更强制措施
切实保障被告人生命安全
1月30日,市中院刑二庭接到汉阳看守所紧急来电,告知在押该所被告人常某经送医检查,肺部感染性病变伴空洞形成,肾上腺多发占位性病变,急需住院手术治疗。看守所警力无法保障该被告人住院期间的监管,且该被告人因疼痛严重影响睡眠及精神状况,其本人及家属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对此,市中院刑二庭高度重视,在向分管院领导汇报有关情况同时,协调看守所于当日下午向法院提交了相关材料,联系中院机要保密人员备勤。刑二庭主要负责人、案件承办团队负责人、书记员和办公室机要保密人员不顾疫情风险,当天下午全部赶到法院。刑二庭来院同志及时与身在外地的案件承办人取得了联系,经共同研究和审查后认为,该被告人的身体情况符合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取保候审。
1月31日上午,市中院刑二庭有关负责人赶至汉阳看守所提审被告人、会见其家属。因被告人常某及其妻子系外来人员,市中院刑二庭负责人又会同一审法院承办法官、看守所领导前往该租住地落实取保候审期间监管接收公安机关,再返回看守所办理变更强制措施释放手续。
目前,被告人常某释放后由租住地辖区派出所接收监管,其已积极联系医院开展后续治疗工作。
东西湖区法院:及时清理审判、执行工作中
的特殊案件努力实现“三个确保”
东西湖区法院积极清理特殊案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联系,稳定当事人情绪,排查风险隐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三个确保”。
清理涉民生诉讼案件:确保矛盾不激化。该院结合实际,即时对三个派出法庭受理的案件进行清理,对清理出来的涉“三费一资”(即涉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民生案件,安排专人与相关当事人联系沟通,做好充分的解释说明工作,消弭矛盾激化风险隐患。目前,相关案件当事人情绪平稳,对疫情的特殊情况表示充分理解。
清理刑事案件:确保被告人无超期羁押。经全面清理受理的刑事案件,发现仅有一案当事人应于2月12日刑满释放,该院随即对相应手续办理工作作出妥善安排。与此同时,该院还与有关看守所进行了有效协调沟通,由看守所对羁押人员刑期进行同步排查,并与法院保持联系,双管齐下,确保万无一失。
清理特殊执行案件:确保申请人情绪稳定。该院执行局重点对涉抚养费、赡养费执行案件进行清理,共清理出正在执行中的抚养费案件10件、赡养费案件1件,除赡养费案件因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未能取得联系外,其他案件申请人均已取得联系并确定案件都在正常执行中,申请人情绪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