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双打行动”典型案例(上)

2020-02-15 10:44:42来源:市说新语编辑:杨琴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迅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要求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切实把防控疫情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迅速行动,上下协作,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一批案件,切实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有力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公开曝光各地查处的野生动物违规交易和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典型案例。

野生动物违规交易案例

1.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涉嫌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制品案

2020年1月23日,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市场监管局在对镇巴县商贸城(农贸市场)进行执法检查中,发现庞某涉嫌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制品。现场查获麂子腿4只、麂子肋条1块、野鸡11只、猪獾3只、野鸭1只、毛冠腿4个,当事人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明。镇巴县市场监管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2.重庆市城口县市场监管局查处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制品案

2020年1月26日,重庆市城口县市场监管局在疫情防控现场检查中,发现城口县艾森广告设计工作室涉嫌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制品。现场查获熏肉制品赤麂腿45斤、野猪肉5.4斤、雉鸡0.4斤。城口县市场监管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没收涉案野生动物制品并处罚款。

3.湖北省枣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制品案

2020年1月27日,湖北省枣阳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枣阳市王城镇个体工商户田某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熏制的猪獾子制品4只。枣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没收涉案野生动物制品并处罚款。

4.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市场监管局查处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制品案

2020年1月28日,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市场监管局在联合森林公安等部门检查野生动物交易市场中,发现一辆货车内装有野生动物制品。现场查获苗某活鱼店购进的冷冻野兔246只(约432.8公斤),当事人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明。泗县市场监管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没收涉案野生动物制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5.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涉嫌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制品案

2020年1月30日,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管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欧某在黄泥井市场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野猪肉。现场查获野猪肉31斤、野猪内脏5斤,货值金额约1200元。冷水滩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当场扣押涉案野生动物制品。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6.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违规交易野生动物案

2020年1月31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通过舆情监测获知,白云区江村农贸市场有人偷卖野生动物。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迅速组织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当地政府及林业、公安等部门赶赴现场,在售卖野生动物嫌疑人出租屋内查获一批野生动物,由林业公安部门予以查扣并将嫌疑人带走调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吊销广州市江村农贸综合批发市场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档口转租经营者汤某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7.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市场监管局查处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制品案

2020年1月31日,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新桥村居民何某住所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野生黄鼠狼、猪獾、野兔冻体各一只,野生鳝鱼、甲鱼若干,合计50余斤。罗田县市场监管局立即对野生动物制品进行封存,依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销毁涉案野生动物制品并处罚款。

8.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涉嫌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制品案

2020年2月1日,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公安部门移交线索,对阿尔乡镇洪旭商店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鹿肉25袋、狍子肉9 袋、野猪肉10 袋、红嘴鸭8只。彰武县市场监管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9.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涉嫌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制品案

2020年2月10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市场监管局现场检查中,发现巴州区康荣腌腊制品行姜某涉嫌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制品。现场查获赤麂5块12.4公斤、獾3只9公斤、野猪腿1只6.4公斤。巴中市局、巴州区局联合公安部门连夜对当事人加工场所开展突击检查,又查获赤麂21块48公斤、獾39只130公斤、野猪腿6只野猪肉6块61公斤,共计266.8公斤。巴中市市场监管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10.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涉嫌违规交易野生动物案

2020年2月11日,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联合林业部门对祁阳县顺意海鲜水产店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大黄蛇62条(活体)46.5公斤、乌梢蛇44条(活体)28.5公斤,共计75公斤,当事人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明。祁阳县市场监管局立即对野生动物进行封存,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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