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秦勇)3月4日,记者从自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日前,该市出台《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物流行业复工复产保障工作的六条措施》,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中小微物流企业,由企业注册地所在政府按销售目录电价的30%给予电费补贴,补贴费用由市、区县财政承担,打通交通物流“大动脉”,畅通“微循环”,保障物流行业复工复产。
这六条措施包括畅通物流通道、补贴物流费用、减轻企业负担、鼓励引工稳工、调整运输结构、强化主动服务等方面。其中,明确了对承担跨省调运生活物资任务的企业、参与生活物资保供和因疫情原因外运积压农产品的物流企业,给予物流费用补贴;对疫情期间通过自贡火车站运输的企业,参照南向出海班列政策予以补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仓储设施的中小微物流企业,2020年2月租金全免、2020年3月租金减半,疫情期间申请解除租约不作违约处理。鼓励有条件的物流园区、仓储设施运营方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租金、物业管理费和其他费用,各区县对减免金额给予10%的财政补贴,对单个业主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向中小微企业发放的低成本贷款和贴息政策,支持物流企业申请低成本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对中小物流企业吸纳失业人员或农民工,达到要求的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据了解,这六条措施从即日起施行,有效期将至自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撤销。此外,如中央、省、市出台同类政策,将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