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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疫情在全球范围内加速蔓延,越来越多国家面临严峻考验。4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外贸司一级巡视员江帆表示,古语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们不会忘记在中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之初,许多国家施以援手。“中国愿意在做好国内疫情防控的基础上,为有关国家和地区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加倍地回馈国际社会。”
据海关部门统计,今年3月下旬以来,我国出口疫情防控物资增幅较大。3月1日到4月4日,全国共验放出口主要疫情防控物资价值102亿元,主要包括:口罩约38.6亿只,价值77.2亿元;防护服3752万件,价值9.1亿元;红外测温仪241万件,价值3.3亿元;呼吸机1.6万台,价值3.1亿元;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284万盒;护目镜841万副。贸易方式以一般贸易为主,约占83%,价值85.2亿元。
为深化国际疫情防控合作,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3月31日,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要求出口的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五类产品,必须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海关凭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
“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是深化疫情防控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公共卫生危机的重要举措。”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金海说,海关将继续加强监管,优化服务,支持有资质、有信誉的企业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
据悉,目前已有2000多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取得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产品注册证。对外国采购商来说,可供选择的供货商数量相对充足,供货质量更有保障。
江帆表示,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国医疗物资出口规模稳步增长,随着中国医疗物资出口规模有序扩大,将为国际社会抗击疫情提供更有力的支持。“我们也提醒国外采购商从药监部门公布的企业名单中选择合作伙伴,避免因为产品不符合资质要求而导致无法正常出口。”江帆说。
“生命高于一切。医疗物资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的生命健康。”江帆强调,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医疗物资质量安全,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加强质量监管尤其重要。出台公告的目的,就是为了严控产品质量,规范出口秩序,更好地发挥医疗物资在全球抗击疫情中的重要作用,这是中国政府支持全球抗击疫情的坚定行动,是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的主动担当。
数据显示,截至4月4日,已有54个国家(地区)以及3个国际组织和中国企业签署了医疗物资商业采购合同,另外还有74个国家和10个国际组织正在与中国企业开展商业采购洽谈。
江帆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抓好政策落实。如医疗物资出口中出现质量问题,将认真调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惩处,决不姑息。同时,严控出口质量,规范经营秩序,切实维护“中国制造”的形象,更好地发挥医疗物资对支持全球疫情防控的重要作用。
(光明日报北京4月5日电 光明日报记者 张亚雄)
《光明日报》( 2020年04月06日 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