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印发《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就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出了15条具体举措。
《意见》要求,树立依法平等保护理念,严格司法办案标准,注重对自贸试验区各类市场主体的司法保护,促进自贸试验区各类企业共生共赢。《意见》提出举措包括:依法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人身财产权利及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的自贸试验区社会环境;依法打击破坏自贸试验区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法办理损害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促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营造创新开放的投资环境。
其中,《意见》强调正确把握依法惩治犯罪与全力支持改革的辩证关系,注意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执行和利用国家政策谋发展中的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等界限,坚决防止把一般违法违纪、工作失误甚至改革创新视为犯罪,支持改革、宽容失误,保护制度创新的积极性,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力度,提高办理新类型案件的精准度。
在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意见》提出依法打击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犯罪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重点加大对涉及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重大科研项目和关键核心技术等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对科技成果的合理利用和改进提升,检察机关将实行“鼓励和保护”的司法政策,正确处理平行进口、贴牌加工出口、临时过境等贸易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问题。推进诉讼权利告知试点工作,提高知识产权权利人参与程度。积极维护自贸试验区内科技产品和成果的自由交易秩序,为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供有力司法保护。
对自贸试验区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保护,《意见》将进一步强化,探索多项制度。如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跨境电商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探索公益诉讼损害赔偿专项基金制度,确保办案追偿资金真正用于公益保护、修复;探索安全生产、危化品管理、产品及工程质量等公共安全领域,互联网公益保护领域等公益诉讼检察,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详情>>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
(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