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厅枪杀女孩的检察官,判了

2020-11-10 16:50:00来源:长安街知事编辑:王诗侠

(来源:长安街知事 作者:秦羽)

今天(10日)上午,黑龙江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陈志伟二审被判死刑,将报最高法核准。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此人曾在歌厅枪杀一名19岁女孩。其父请托市委书记后,上述凶杀案被认定为误伤,其摇身一变化身检察院干部。

陈志伟的“保护伞”——郭世昌、韩宝林(从左至右)

黑龙江省海林市,杨子荣打虎上山剿匪之地。1993年冬天,当地歌厅发生持枪杀人案,一名19岁女孩死亡,开枪者为海林检察院的聘任制书记员陈志伟。

据中国政法委长安剑报道,陈志伟和朋友到歌厅唱歌,另一批人出现,而歌厅只有2个麦克风。为了争抢麦克风,双方发生争执,并动了手。

那个年代,公安、检察院的人都配枪。陈志伟拔出手枪连开三枪,第一枪抬手射向天棚,第二枪低下枪口打向玻璃茶几,接着又平举手枪对着吧台开了第三枪,正中一个19岁女孩的心脏,女孩当场死亡。

检察院、公安和政法委当年做出过结论:意外事件,陈志伟在一片混乱中,没能控制住走火的枪。在接受调查之后,仅仅过了4个月,他就凭一份虚构法警身份的《吸收录用干部审批表》,被海林检察院正式录用为国家干部,并渐次升至技术室副主任。

鲜为人知的是,这背后是一系列的操纵。陈志伟的父亲向当时的海林市委书记孙登学请托帮忙,孙登学让公安局政委韩宝林“照顾一下陈志伟”,韩宝林又找到了检察长郭世昌。

就这样,当地检察院在公安机关没有定性之前,出具报告给出了“陈志伟因制止流氓滋扰鸣枪示警,误伤致死一人”的荒谬结论。

逃脱法律制裁后,陈志伟并未收敛,反而逐渐成为一个为害一方的涉黑组织头目。他们违法高息放贷,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采矿,甚至骗取了干部和党员身份……

直至2018年11月,牡丹江市纪委监委一纸通报,揭开了“黑老大”陈志伟背后的7名干部,除了上文提到的韩宝林、郭世昌,还有市国土局局长王晔、市公安局法制科原科员韩国军等。

通报称,韩宝林摁下陈志伟犯下的命案后,要求其父出资在山东烟台购买两栋别墅,并纵容、放任其父在市公安局“吃空饷”。韩宝林被开除党籍,按科员确定基本退休费和补贴。

至于原海林市委书记孙登学,案发时已经去世,不再追究责任。郭世昌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后于2019年8月被判刑3年。

据全国扫黑办披露,陈志伟涉黑组织被打掉后,当地共有49名公职人员被立案查处。

善恶到头终有报。2020年8月,大庆中院一审宣判,认定陈志伟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16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其余14人分别被判刑。一审宣判后,陈志伟不服,提出上诉。

11月10日上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裁定,维持大庆中院一审判决。将陈志伟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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