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30日起,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与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贵阳市交通委员会、贵阳市市场监管局实施联合执法行动,在全市开展黑烟车遥感监测执法工作。
此次执法将采取现场处罚和非现场处罚两种方式。通过在路面设点开展路检路查、遥感监测执法等方式,对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车载诊断系统、尾气排放达标情况进行检查,对排放量超标的不合格车辆限期整改,在15天整改期内经整改仍不能达标的且上道路行驶的,予以200元罚款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条之规定,车辆经维修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后,大气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应当强制报废。
来源丨多彩贵州网
编辑丨姚自雨
编审丨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