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价24万元茅台酒,买家2.65万元拿下,卖家反悔了!法院这样判

2020-12-01 20:31:45来源:中国经济网编辑:

在网络平台上,一瓶进货价为24万元的纪念茅台酒,以2.65万元的价格成交了。

买家褚某付款后,卖家称价格设置错误想要取消订单。经过一番波折后,褚某仍未收到货。随后褚某诉至法院,要求对方交付涉案的茅台酒1坛并赔偿合理费用1.1万元。

最近,法院终审判决结果出来了。

网购惹纠纷

据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人民法院(下称天台法院)披露,2020年3月17日,消费者褚某在淘宝平台上以2.65万元的直购价购得了某淘宝商家的巴拿马国际金奖纪念酒53度30L六十斤贵州茅台酒1坛,并支付了全部价款。

但是,第二天网店以价格设置错误为由要求取消订单。在褚某坚持要求发货后,卖家于3月20日同意发货。

在双方协商过程中,褚某承诺自愿补偿给卖家5万元。但卖家发货后告知褚某,货物在装车时发生了损坏且调货有难度,因此无法交付茅台酒。

不过,卖家称,公司员工对酒的价格及淘宝网店的相关操作不熟悉,误将进货价为24万元的涉案茅台酒的直销价设定为2.65万元,少写了一个0,导致该商品的价格设置错误。公司在3月18日发现错误后,及时联系原告进行协商,但是未果。

卖家认为,合同内容继续履行则会造成显失公平,故不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另外,原告褚某在本案交易中并没有实际损失,即使有损失,按照《阿里拍卖平台管理规范》规定,被告的赔付范围仅为原告所付保证金数额的5倍。

法院判决卖家交付茅台酒

天台法院认为,被告将涉案茅台酒的详细信息公布于网店,褚某利用其手机客户端选购涉案茅台酒,并完成付款,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卖家有履行交付的义务。

其中,被告所提到的《阿里拍卖平台管理规范》系格式条款,未以合理方式提请购买方注意,实际上免除了销售方的交付义务,损害了购买方的主要权利,不可当然地适用。

9月11日,天台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向原告交付巴拿马国际金奖纪念酒53度30L六十斤贵州茅台酒1坛,同时由原告褚某支付被告50000元;驳回褚某要求被告赔偿合理费用11000元的诉讼请求;驳回被告的反诉请求。

因不服判决,被告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中,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

11月20日,台州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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