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黑户”30年 宜黄公安帮其“上户口”

2020-12-02 08:29:39来源:信息日报编辑:

   

本报抚州讯 许永福、傅艳芳、信息日报/信息日报客户端记者周文平报道:宜黄县一无户口人员无法办理医保,经其本人申请,当地派出所核实,该县公安局户政科予以其恢复户口。

据悉,现年72岁的宜黄县凤冈镇池南村三组龙某某,于1992年3月3日将户口由宜黄县凤岗镇迁往二都镇其丈夫吁某某户口中,但龙某某一直未在二都镇落户,导致其本人至今属于无户口人员。之后其丈夫去世,龙某某的迁移证也遗失了,其本人随儿子吁某富一直生活在凤冈镇大南关,现在龙某某因为要办理医保,但没有身份证和户口本,凤岗镇和二都镇都没有其户籍信息,所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恢复户口。

据宜黄县公安局户政科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江西省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33条规定,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户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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