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云新闻讯:“我想问问检察官,我在开车运营中如果遇到抢方向盘的,甚至动手打我的,我能还手吗?什么时候开始还手或者怎么还手才算是正当防卫啊?”12月1日,在市公交集团进行的“送法进公交,守护出行安全”的培训会现场,第四客运公司驾驶员刘佳向检察官提出了工作遇到的法律问题。天津市检察院一分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尹巍现场给刘佳解答了问题。
12月2日是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天津市检察院一分院为公交量身定制的“送法进公交,守护出行安全”的培训正好契合了这个主题。为了做好这次培训,市检一分院和公交集团有关部门进行了积极的前期接洽,通过座谈交流和现场考察调研,了解公交的需求,确定了培训内容。此次培训为市公交集团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倡导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推动营造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培训当天,天津市检察院一分院主要领导和干警一行10人,以“送法进公交,守护出行安全”培训为起点,现场和市公交集团的领导和驾驶员代表进行了深入的座谈交流。天津市检察院一分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尹巍就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方面的相关内容,给现场参会的100多名运营公司管理人员和驾驶员代表进行了培训。针对遇到违法犯罪行为应如何应对和车队应如何维护驾驶员权益等问题,上了一堂普法课。特别是对于公交驾驶员遇到妨害公共安全的施暴者“如何防卫才算正当”,尹巍通过三个鲜活的案例,分别解读了正当防卫、特殊防卫与防卫过当的法律边界。他告诉刘佳:“公交车运营过程中,如果有人抢夺方向盘或者对公交司机施暴,公交司机应该立即停车,施暴者停止侵害行为,司机就不能动手了,如果施暴者持续施暴,公交司机有权正当防卫,即便是按倒制服都属于正当防卫。”
培训结束后,第三客运公司8路驾驶员王艳告诉记者:“参加这次培训对大家增强法治意识,提高防范意识,有效应对妨害公交车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司乘人员合法权益等给予了法律知识的解答。和谐的司乘环境是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也呼吁市民乘客在乘坐公交车的时候如果遇到司乘纠纷,不要做看客,能够从维护公共安全的角度进行劝解和制止。如果乘客对司机的服务不满意,可以拨打96196公交客服热线,把问题反映到专业部门予以解决。”(津云新闻记者董立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