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2月2日讯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举办“‘十三五’成就巡礼”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介绍“十三五”时期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情况。
山东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立杰介绍,“十三五”期间,山东省社会救助水平逐年提高,城乡保障水平更加均衡,困难群众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推动完善了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山东省城乡低保标准由“十二五”末的每人每月472元、283元增长到现在的732元、560元,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9.2%和14.6%;城乡低保标准之比由1.67:1缩小到1.31:1。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现了由按供养方式确定供养标准到按个人自理状况确定供养标准,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2017年的每人每月752元、484元分别增长到现在的每人每月1009元、777元,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10.3%、17.1%。
临时救助标准由过去分别按城乡低保标准的3—6倍确定,调整为统一按城市低保标准的3—12倍确定,实现了城乡临时救助标准的统一和提高。
全省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基本生活费平均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774元、1415元、1415元、1054元、1415元,分别比“十二五”末提高了574 元、695 元、695元、754元、695元,分别提高了48%、97%、97%、251%、97%。
全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平均达到每人每月148元,较2016年提高68元,提高了8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平均达到每人每月123元,较2016年提高43元,提高了54%。
同时,“十三五”期间,山东省不断加强对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维护困难残疾人的切身利益,保障困难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特殊困难群体的幸福感明显提升。
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为孤儿提供诊疗、康复、特殊药品等救助1.1万人次;开展“孤儿健康关爱行动”,按照“愿查尽查、应建必建”的原则,为在保孤儿安排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0.2万名在全日制学校接受中高等教育的孤儿每人每学年提供1万元资助。全省16市均建有至少1处集养、治、教、康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儿童福利机构,为集中养育的孤弃儿童提供规范化专业化服务。
加强残疾人服务保障。在全省开展“福康工程”和“齐鲁福彩助残行动”,为困难家庭残疾人安装康复辅助器具,有效改善残疾人生存状况。“十三五”时期,投入省级福彩公益金5194万元,为7833个低保家庭和贫困户残疾人免费安装和配置假肢矫形器13704件;安排中央彩票公益金420万元实施“福康工程”,为467名贫困肢体残疾人提供假肢康复辅助器具828件;积极开展“慈善扶贫精准助残”行动,投入493万元,为1437名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免费安装和配置假肢矫形器1312件、轮椅664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