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 彭菲 通讯员 集法宣)男子冒充未婚美女,骗了多名男子,最终把自己送入了牢房。近日,集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一审判处被告人余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8年4月份,为实施诈骗,方某和林某(另案处理)注册成立了一家电子商务公司,先后招聘陈某、李某等人(另案处理)作为公司员工,虚构女性身份,在“世纪佳缘”和“珍爱网”等婚恋网站寻找作案目标,添加受害人微信并建立虚假恋爱关系,后以索要礼物为由诱骗受害人到其指定的微店、微信号下单购买手镯、情侣装、茶叶等质次价高的商品,从而获利。
余某是2018年8月份加入该公司的,负责员工招募与培训,并占有公司25%的股份。2018年8月期间,余某先后伙同方某、林某、陈某、李某采用上述手段,骗取多名男子共计8893.45元。今年5月8日,余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在侦查阶段,余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案发后,方某、林某赔偿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骗取他人钱款达8893.4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考虑到余某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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