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0-12-03 09:47:57来源:天津北方网编辑:

第六十一号

《天津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已由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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