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5日,广西高院微信公号发布《广西杨光毅强奸再审一案今日开庭》。
据介绍,12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原审被告人杨光毅强奸一案依法开庭审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履行职务。
庭审过程中,申诉人及其委托代理律师出庭发表意见。杨光毅及其辩护人围绕犯罪事实、证据及犯罪情节发表了辩护意见。杨光毅做了最后陈述。因涉及被害人隐私,开庭以不公开方式进行。
法院审理后,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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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查,杨光毅为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伯劳镇平心村人。2018年10月4日,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伯劳镇平心村10岁女童杨晓燕在卖百香果回家途中,被时年29岁的同村男子杨光毅强奸后死亡。2020年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经研究决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的杨光毅强奸一案调卷审查。2020年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指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被告人杨光毅犯强奸罪再审一案于2020年12月15日9时在灵山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