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安徽省发布“总河长令1号”,自即日起至2021年上半年,在全省组织开展“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着力清理整治河湖乱占、乱建、乱堆、乱采、乱排、乱捕等危害河湖健康生命的突出问题。
河长与湖长,是河湖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在治理江河湖中必须履职尽责。总河长令要求,各地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建立“点对点、长对长”的问题整改责任网。聚焦河流湖泊管理范围内,非法侵占水域岸线、乱堆垃圾固废、非法乱建乱搭、非法开采砂石和取水、乱排乱倒污水、非法设置矮围捕鱼等行为,以及河湖存在的水面漂浮物、阻水水草等问题,以县(市、区)为基础,组织开展全河段、全湖区、全水域拉网式排查,做到河湖全覆盖,建立问题动态台账。
总河长令提出了具体行动计划,即2020年底前,完成“三大一强”等各类专项行动已发现的河湖乱占、乱堆、乱采、乱建等问题整治,全面完成河湖沿线垃圾固废、水面漂浮物、非法堆砂场的排查清理,实现水域岸线干净整洁,确保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2021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长江、淮河、新安江、巢湖“四乱”问题整改,基本完成设立县级及以上河长湖长的河湖“四乱”的清理整治,保证河湖水域空间完整,行蓄洪能力逐步提升;2021年6月前,完成乡村河湖乱占、乱堆、乱采、乱建等问题整治清理整治,实现全省河湖无“四乱”。
总河长令特别提到,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对各级河长湖长考核的内容。对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出现的涉河违建、非法围河围湖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要按“顶风违建”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置;发挥“生态检察官”和“河湖警长”的作用,加大涉河湖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同时,也鼓励群众参与和媒体监督,引导各方共同守护好绿水青山。 (总台央视记者 张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