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7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举办新闻通气会,总台央视记者从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推进示范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同城化制度创新,示范区执委会、人民银行驻沪苏浙机构、沪苏浙银保监部门等共同制定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同城化建设指引(试行)》已于日前印发。
推进金融同城化建设 打破金融跨区域壁垒
总台央视记者了解到,金融同城化建设指引共20条,包括构建同城化金融协调机制、制定同城化金融服务规范、建立跨区域联合授信机制、拓展公共服务领域同城化支付场景、加强信息资源共用共享、强化金融风险联防联控等六个方面。
作为国内首个跨省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同城化建设指导性文件,《指引》有利于在不改变现有金融监管格局、改变跨区域分支机构间“老死不相往来”现状的情况下,探索建立同一机构主体跨区域分支机构间的统筹协调机制;有利于进一步降低资金要素流动成本、金融交易成本,营造示范区良好金融生态和营商环境。
优化同行跨区便捷开户 加快公共服务场景支付同城化
在构建同城化金融协调机制上,《指引》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可推进业务流程再造,重点组建专门的管理机构或协调机构,研究制定金融机构跨区域业务发展方案和同城化措施,同时建立示范区区域联动合作机制,协调决策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一应对重大风险事项。
在制定同城化金融服务规范上,《指引》明确要在示范区内建立统一的金融服务规范,不断优化开户服务,积极推进分布式智能终端开户、同行跨区便捷开户、在线预约开户等新型服务模式。
《指引》还提出,将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探索推进示范区范围内企业融资抵押品异地互认,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探索推进示范区范围内担保企业工商和财税信息异地共享,同时加快一体化示范区交通、医疗等公共服务场景支付同城化。主动融入长三角“一网通办”,开展智慧政务服务网络端和手机端对接在线支付功能。
在强化金融风险联防联控方面,《指引》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同城化建设应共享设立统一的风险管理中心,共享市场风险信息,建立统一的网络预警平台。(总台央视记者 吴琼 洪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