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企业污染 政府买单”困局 全国首例洋垃圾公益诉讼终审判污染企业买单

2020-12-25 19:11:36来源:央视新闻编辑:

洋垃圾,主要是指固体废物,如铜污泥、废铁渣等,是我国《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中明令禁止的矿渣、残渣。今天上午10时,上海高院对一起进口铜污泥污染环境的民事诉讼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进口洋垃圾企业的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原判,固体废物处置公司等四名被告,共同赔偿非法进口铜污泥的处置费105万余元。这起案件也是全国首例“洋垃圾”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5年,从事固体废物处置的郎溪华远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钱某某向黄某某、薛某等人提出购买进口铜污泥的需求。此后薛某等人以米泰公司为名,将138.66吨铜污泥伪装成铜矿砂从韩国走私入境,被海关查获。2018年9月,黄某某、薛某等被告人犯走私废物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2019年6月,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华远公司等四名被告,赔偿无法退运的铜污泥无害化处置费用105万余元,得到了一审法院的支持。判决后,华远公司认为铜污泥由米泰公司进口,自己不应承担连带责任并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华远公司明知是铜污泥,仍向走私固废的米泰公司支付货款,显然对无害化处置负有责任。铜污泥固体废物入境后虽未被实际使用、未造成实际的生态环境损害,但并不意味着对固体废物处理的终结,相关行为人应当首先承担退运固体废物的法律责任,并由其自行负担退运成本,以防止对我国生态环境安全造成影响。如果出现了因各种因素固体废物无法退运的情形,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和影响仍然客观存在,行为人仍须承担消除相关污染风险的法律责任。因此驳回华远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作为全国首例非法进口洋垃圾的民事公益诉讼案,此次终审判决对打破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产生积极影响。

(总台央视记者 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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