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偷井盖?
伸手必被捉!
步行或者开车上路时
你可有过躲避缺失或者被损坏窨井盖的经历?
小小的窨井盖经济价值并不大
但一些人偏偏瞄上了它
破坏或者盗走窨井盖
并酿成了严重后果
从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的一批典型案例来看
一些“井盖终结者”已经被绳之以法
2020年3月至10月底
全国共18个省份办理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
共批捕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26件29人
起诉25件33人
开展立案监督1件
涉及罪名包括
破坏交通设施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盗窃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等等
盗窃或破坏窨井盖的行为
为何会涉及这些罪名
咱们以案说法
2020年3月,由最高检牵头,会同最高法、公安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最高检还就窨井盖管理问题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了“四号检察建议”。
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表示,检察机关将加大办案力度,及时关注辖区内涉窨井盖伤亡等情况,进一步加强立案监督,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对于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涉窨井盖刑事案件,依法及时批捕、起诉。对于裁判确有错误的案件,依法提出抗诉。
记者:刘硕、陈菲
编辑:贾伊宁、李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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