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消息,12月30日上午该院对邓棨然等10人组织偷越边境、偷越边境案公开宣判,以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判处邓棨然有期徒刑三年。以下为法院通报全文:
12月28日下午,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邓棨然、乔映瑜组织他人偷越边境,郑子豪、严文谦、张铭裕、张俊富、黄伟然、李子贤、李宇轩、郭子麟偷越边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