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我市将加强对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的监督检查,严禁销售非法染色的食用农产品,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销售过程中添加使用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或使用高毒禁用农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抗生素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