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负责人王雪涛在1月29日国新办举行的《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的例行政策吹风会上表示,关于如何确保集采中选药品落地医疗机构,这项工作国家卫健委高度重视。
王雪涛介绍,在前期的工作中卫健委出台了一些政策文件,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来确保中选药品在医疗机构的使用。
首先畅通优先配备使用的政策通道,要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都要参加集中带量采购。另外,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区上报的约定采购量来督促和指导医疗机构进行及时配备使用,完成合同采购量。
其次,在采购方面,因为中选药品有严格的入围标准,且强化质量保障,卫健委要求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中选药品。在具体工作中,要以临床需求为导向,进一步优化用药结构,将中选药品纳入本医疗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同时在处方开具上也要求医生依据临床规范、药品说明书和用药指南等,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优先选用中选药品。
为了促进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卫健委还对医疗机构开展了中选药品的绩效评价和绩效分配工作,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中选药品配备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将中选药品在医疗机构的使用情况纳入医疗机构考核评价和负责人目标责任考核。
除此之外,卫健委还制定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使用比例考核指标,纳入了三级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今后还要逐渐将这个指标推广到二级公立医院。
(总台央视记者 靳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