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将“发展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作为2021年教育重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其中,在学前教育方面,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入园率,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办园。”
2010年至2020年,我国先后实施了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推动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进入快车道,迈上新台阶。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然是我国国民教育体系中的一个短板,因此,需要加快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
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我国学前教育规模已达到4800多万人,办好学前教育,必须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提高学前教育治理效能。建议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立学前教育管理机构,统筹协调学前教育管理工作。
加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坚持学前教育以政府举办为主,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公办园比例,确保公办园机构和公办园在园儿童“双过半”。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完善并落实好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补和支持的重要依据。
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健全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学前教育投入机制。健全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完善事财相适的责任体系,推动各地合理划分省以下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并进行动态调整,加大省级财政对本行政区域内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出台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国家应尽快出台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用编制和待遇吸引大批高素质毕业生从事幼教工作,推动我国幼儿教育发展迈上新台阶。
建设高质量专业化幼儿教师队伍。健全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各地应重点建设一批学前教育示范专业和示范培养基地。制订公费师范生专项培养计划,为乡镇中心幼儿园培养资师。实施幼儿园教师和园长能力提升计划,开展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和资格认定。强化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和福利待遇纳入财政保障范畴。健全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和社会保障机制,逐步缩小公民办、在编与非在编教师的工资待遇差距,逐步做到同工同酬。
(作者:张志勇,系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