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央行联合发布的一例虚拟货币洗钱案细节曝光。
2015年8月至2018年10月间,陈某波注册成立某金融信息服务公司,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公司名义向社会公开宣传定期固定收益理财产品,自行决定涨跌幅。他还开设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发行虚拟币,通过虚假宣传诱骗客户在该平台充值、交易,虚构交易数据,并拖延甚至拒绝提现。
2018年11月,陈某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被立案侦查,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陈某波潜逃境外。
陈某波除了利用虚拟币非法集资,还教唆妻子陈某枝利用银行转账、兑换比特币的方式,将赃款汇往境外,并通过“假离婚”逃避监管。
检察院审查认定陈某枝以帮助陈某波向境外转移集资诈骗款,构成洗钱罪。
央行将本案作为中国打击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的成功案例提供给国际反洗钱组织,向国际社会介绍中国经验。
记者 黄紫豪
文字编辑 颜剑
视频制作 唐燕飞
视频编辑、配音 张骄
监制 浦泓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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