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金融科技发展与研究专委会、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组织撰写的《“一带一路”金融科技发展指数研究报告》于近期发布。
金融科技作为科技驱动的金融创新,日益成为数字化时代世界各国金融发展与产业布局的焦点领域。为客观全面评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融科技发展情况,助力发挥金融科技在推进沿线国家普惠金融体系建设、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金融科技发展与研究专委会联合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组成专项课题组,历时半年形成8万字研究报告。该报告构建了“一带一路”金融科技发展指数,并结合指数分析就如何推进“一带一路”金融科技发展提出政策建议。
据介绍,“一带一路”金融科技发展指数包括金融科技产业、金融科技用户和金融科技生态3个分项指数,由金融科技上市企业规模等23个指标组成。综合考虑数据可得性和国家代表性,专项课题组选取63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作为研究样本。考虑到相关数据更新时间、频率差异和疫情等原因,按照“就近就新”原则,数据截至2020年2月,部分数据为来源数据库的最近一次更新。指标权重计算采用“基于打分规则学习的层次分析法”,并同步使用变异系数法等研究方法对权重结果进行交叉验证。
在《报告》中,63 个样本国家“一带一路”金融科技发展指数得分均值为 40.63 分(总分 100 分,下同),得分方差较大(187.47),有 5 个样本国家得分超过 60 分,多数样本国家(34 个)得分集中在 20-40 分。发展指数相对较高的国家包括中国、新加坡、韩国、印度、以色列、新西兰、波兰、俄罗斯、马来西亚等。总体来看,“一带一路”沿线样本国家金融科技发展已有一定基础,发展潜力和空间巨大,但需要高度重视金融科技发展成果的共享性与包容性。
《报告》显示,中国金融科技发展指数在样本国家中居于首位,得分87.12分。金融科技产业分项指数和用户分项指数均位列首位,生态分项指数仅次于韩国。可见,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具有较强的先发优势,在产业发展和用户基础方面表现突出。
《报告》提出5点政策建议:一是建议将金融科技纳入“一带一路”倡议合作范围,助力“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推动落实中国与沿线国家签订的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合作谅解备忘录以及《“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倡议》,提升“一带一路”整体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为金融科技产业生态发展提供支撑。通过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以及中国—东盟信息港等平台载体向金融科技发展潜力较大、数字基础设施薄弱国家,提供可负担的数字金融基础设施资金支持和技术援助。
二是建议立足我国金融科技市场规模和创新发展优势,发挥金融科技中心城市的引领辐射效应。建议通过与沿线国家签订金融科技合作备忘录,加强监管协调和信息共享,重点推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金融科技中心城市提升国际化水平,发挥金融科技地理聚集与辐射带动效应,通过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和世界银行共同支持建设的全球数字金融中心等平台促进金融科技良好实践、标准和经验的传播运用,实现“国际经验本地化,中国经验国际化”的双向互动,助力提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融科技整体水平。
三是建议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融科技标准互联互通,提升我国在金融科技标准规则方面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派专家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金融服务技术委员会(TC68)、可持续金融技术委员会(TC322)、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技术委员会(TC307)等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金融应用方面的标准研制。发挥“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标准信息平台的作用,从合作基础较好的中国—东盟、中非合作论坛机制着手,重点在移动支付、数字银行、法定数字货币等优势领域,加强与沿线国家金融科技领域标准信息共享,进一步提升国际标准制定的实质性参与程度。
四是建议加强金融创新国际监管协调与合作,有效防范监管套利及金融科技跨境业务和技术应用风险。加强金融科技合作及创新监管协调,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订、落实双多边金融科技合作协议。加强数据法规对接和风险监测网络共建,防范技术应用和网络互联带来的隐私数据泄露风险。建立完善针对金融科技监管信息共享、风险联动应对和跨区域应急处置安排,提升沿线国家金融科技风控能力和跨境监管协作水平。
五是建议加强金融科技领域多层次交流合作和人才培养,助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民心相通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国—东盟信息港论坛等国际化平台作用,增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金融科技领域的交流和对话。按照“广泛参与、多元投入、共建共享、互利共赢”原则,充分激发金融科技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探索建设面向沿线国家的金融科技创新联盟和金融科技创新基地。组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融人才和青年科学家来华开展金融科技相关业务和技术交流,吸引相关国家学生来华留学,为“一带一路”金融科技发展做好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