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2月,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同比增速较高,扣除2020年低基数因素,仍保持较好增长态势。
数据显示,从营业总收入来看,1—2月,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101929.2亿元,同比增长33.7%,扣除低基数因素后,增长率为8.2%。扣除低基数因素后,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增长率分别为7.4%和9.5%。
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 白彦锋:1—2月,我们国家国有企业的经营总收入和利润总额双双大幅增长,这是我国疫情防控和经济全面恢复的综合体现,也反映了我国经济的强大韧性和巨大的经济增长潜力,特别是体现了我国国有经济的增长效益在持续向好,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得到了持续巩固。
从利润总额来看,1—2月,国有企业利润总额5489.4亿元,同比增长1.5倍,扣除低基数因素后,增长率为10.2%。扣除低基数因素后,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的增长率分别为10.7%和8.8%。
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 白彦锋:就营业总收入来看,地方国有企业增长率高出央企2.1个百分点,表明我国国企的经济实力,从全国范围得到了普遍提高和加强,从总体上来看,国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影响力都得到了显著提升。
三部门对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的逻辑电路等免征进口关税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经国务院同意,近日下发关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表示,对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的逻辑电路、存储器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等免征进口关税;集成电路用光刻胶、8英寸及以上硅片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净化室专用建筑材料、配套系统和生产设备零配件等免征进口关税。
五部门发布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
除了进口税收优惠外,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五部门,为落实《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公布了相关政策的管理办法。根据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制定并联合印发享受免征进口关税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先进封装测试企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关键原材料、零配件生产企业清单等。办法有效期为2020年7月27日至2030年12月31日。
(总台央视记者 田琪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