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消息:今天(15日),交通运输部海事部门通过远程手段,对一艘外国籍船舶进行港口国监督检查,并因其存在重大缺陷对其进行了依法滞留。这是《东京备忘录港口国监督远程检查指南》生效以来,中国海事部门通过远程港口国检查对外籍船舶实施滞留。
按照《指南》的相关要求,连云港海事局船舶安检人员对在港的伯利兹籍轮“联盟1号”开展港口国监督检查,此次通过视频连线和细节拍照的远程方式进行。检查发现该轮存在缺少连云港港图、失控灯被遮挡角度过大、救助艇舷边释放布置无法观察到救助艇降落等4条滞留缺陷。经充分采集缺陷证据并与船长确认,安检员按照规定远程签发检查报告并对该轮依法实施滞留。
据悉,4月1日起《指南》正式生效,海事部门可以通过远程手段对进入我港口的外籍船舶进行远程港口国监督检查,法律效力等同登临检查。海事部门已经对96艘次外轮开展了远程港口国监督检查,查出缺陷18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