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首例集体诉讼来了!证监会:一个标志性事件

2021-04-16 21:30:55来源:北京日报编辑:顾强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A股首例集体诉讼来了!

4月16日,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接受50名以上投资者委托,对康美药业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也就是股民常说的集体诉讼。

当晚,证监会对此表示,此次康美药业普通代表人诉讼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是我国首单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这是资本市场发展历史上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无论是对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还是对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并将产生积极深远影响。

投资者保护机构充分响应市场呼声,依法接受投资者委托,作为代表人参加康美药业代表人诉讼,证监会对此表示支持,并将依法对投资者保护机构参与诉讼工作进行监督,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0年5月,证监会对康美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公司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行为被移送司法机关。康美药业公司2016年至2018年连续3年有预谋、有组织、系统性实施财务造假约300亿,涉案金额巨大,持续时间长,性质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践踏法治,对市场和投资者毫无敬畏之心,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严重破坏资本市场健康生态。

上月,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表示,正式接受康美药业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投资者委托。这是投服中心首次发起上市公司虚假陈述代表人诉讼。

我国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是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由于A股市场以中小投资者为主,当其受到证券违法行为侵害时,由于非常分散、单个投资者索赔金额较小等原因,许多中小投资者往往会放弃权利救济,不想诉、不愿诉、不能诉现象突出。

而按照新证券法规定,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采取“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原则,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代表人,可以为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权利人向法院进行登记,而无需投资者向法院证明自己具有权利人身份并向法院进行登记,通过代表人机制、专业力量的支持以及诉讼费用减免等制度,这样能够大大减轻投资者在诉讼中的举证负担和成本,有利于解决受害者众多分散情况下的起诉难、维权贵的问题。

下一步,证监会将持续加强与最高法院的沟通协调,不断推动完善特别代表人诉讼各项制度机制,依法推进特别代表人诉讼工作常态化开展。

图片来源:证监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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