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检察院22日发布检察机关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包括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诉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等11件。通过这些案例,可以看出检察机关办理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取得了哪些成效。
【案件类型丰富,促进了多领域多行业个人信息保护】在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涉及教育、市场监管、公安、网信、农业农村等行政机关个人信息监管、政府信息公开问题;涉及快递、医疗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等泄露个人信息问题。
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包括互联网企业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和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并进行消费欺诈等问题。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涉及通过技术软件、物业服务等不同手段非法获取并交易个人信息问题,除了依法打击行为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检察机关还将网络运营者作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公益损害责任。
【综合运用刑事追诉、公益诉讼手段,增加侵权行为的违法成本】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追究公益损害责任,通过高额罚金和公益损害赔偿加大警示力度,预防潜在的违法犯罪行为。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熊某某、王某甲、王某乙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人自行彻底删除所有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按照非法获利支付赔偿金人民币共70余万元。法院在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熊某某等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处5万至60万元不等的罚金的同时,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公益诉讼请求全部予以支持。
庭审现场
【有效激活保护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检察机关针对部分行政机关不注重个人信息保护、监管责任不到位等问题,通过磋商、公开听证和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履职,凝聚各部门的监管共识,增强监管合力。同时以个案办理推动相关行业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助推提升治理效能。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就诊者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后,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出台《关于加强消费领域个人信息保护执法司法协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围绕教育培训、母婴服务、房产租售、汽车销售、装修装饰、美容健身、旅游住宿、网站或APP运营等侵犯个人信息违法行为多发高发的行业和领域,强化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2020年11月,检察官走访温州某医院,对该医院患者信息保护情况进行回访。
【提升了相关企业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责任意识】对互联网企业未履行个人信息管理和保护义务的,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要求其承担公益损害责任,推动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发现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音乐视频教学类APP存在违法违规收集、储存、使用个人信息等情形,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经调解,该公司自愿对APP软件进行全面整改,删除违法违规收集、储存的全部用户个人信息,公开赔礼道歉,并承诺不再侵害用户个人信息。对该APP软件后续整改情况,检察机关引入第三方代表评估,通过合规检测后才允许其重新上架。
2019年7月3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互联网行业代表、高校、行政机关的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就网络侵权行为的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诉讼请求的确定等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和论证。
接下来,检察机关如何提升公益诉讼保护个人信息的效果?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表示,检察机关将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为契机,密切关注立法进展及相关行政监管措施的落地落实,持续跟进监督个人信息保护领域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争取办理更多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为个人信息保护贡献公益诉讼检察力量。
——协助立法机关修改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中的检察公益诉讼条款。遵循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发展规律,结合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及各地检察机关办案实践中积累的经验,研究提出在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分设民事公益诉讼条款和行政公益诉讼条款的立法建议。
——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同协作。重点就解决常见类型中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人脸识别技术、快递物流行业以及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特殊群体个人信息保护问题,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合力,分类精准开展源头治理、综合治理。
——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以检察一体化应对个人信息公益损害网络化。加快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指挥中心建设,采取最高检、省级检察院自办案件,加大交办、督办工作力度,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等方式,统筹发挥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突出办理全国性、有影响力的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努力斩断个人信息侵权与电信网络诈骗之间的利益链条。
记者:刘硕
编辑:彭红
图片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