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开幕式今晚将在海南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举行。此次消博会进口展品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对此,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全岛封关运作前,对消博会展期内销售的规定上限以内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4月26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共同印发了《关于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其中规定:全岛封关运作前,对消博会展期内销售的规定上限以内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每个展商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数量或金额上限为:家具类展品50件;服装及衣着附件展品30件;皮革制品、毛皮制品、人造毛皮制品展品30件;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展品30件;
光学、照相、电影仪器及设备展品10件,且单件价格不得超过1万美元;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展品5件,且单件价格不得超过1万美元;
手表、怀表及其他表展品5件,且单价价格不能超过1万美元;除上述类别外的其他展品2万美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和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