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7日发布通知,为持续助力营商环境建设,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服务,北京市住建委和北京市规自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简化购房资格审核程序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5月1日起,新提交购房资格申请并联网审核通过的居民家庭,在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时,不再提交居民家庭购房资格证明材料,仅提交《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