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安徽卫健委通报了2例确诊新冠肺炎患者于2021年4月26日—5月9日营口市鲅鱼圈区的停留轨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发布之时起,鲅鱼圈区域内车辆、人员无特殊原因,不要离区;确需离开的,需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恳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
特此通告。
营口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