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政部消息,为了加快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满足群众在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推进婚姻登记制度改革,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我国在部分省市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具体试点情况为: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试点地区,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民政部要求,各试点地区要坚决扛起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主体责任,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机制,为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积累实践经验,为改革完善婚姻登记服务管理体制探索可行路径。(总台央视记者 李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