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海南省工信与财政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海南各市县按照“属地管理、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最终审核,制订具体资金使用计划,通过直接补助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予以补助,重点支持政策引导性强、效果较好的担保机构,特别是直接服务小微企业且取费较低的担保机构。
通知指出,2021年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申报工作遵循以下原则:海南各市县选择以开展小微企业担保业务为主的融资担保机构为奖补对象,以2020年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报送的业务数据为计算依据,组织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申报,并做好审核工作,同时汇总计算2020年各市县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额规模和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
在资金安排方式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按因素法切块下达市县,以2020年各市县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额为分配因素,对2020年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不高于2%,小微企业新增年化担保额同比增长或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同比下降的市县予以补助。(总台央视记者 钟华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