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证监局近日向辖区内开展保荐业务的券商开展保荐业务检查。此轮检查重点关注四个方面,一是保代尽职履责情况和尽职调查的充分性;二是内控机制的有效性,质控、内核等内控机制是否能真正发挥作用;三是对业务团队的管控是否到位,激励机制是否合理;四是利用其他中介机构工作成果,是否做到审慎核查、合理利用。
此轮检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在8月31日之前开展行业自查,二是在9到10月期间证监局将组织对各公司自查情况、保荐业务质量情况进行全覆盖的现场检查。
深圳证监局要求各券商认真参加深圳市证券业协会组织的投行业务培训,并在8月31日前结合检查重点完成自查。自查范围包括IPO、再融资等保荐业务情况,涵盖2020年以来新立项项目、新发行上市项目、以及前期已立项仍在承做过程中的项目。深圳证监局强调,如发现未按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不如实报告存在问题、不配合检查或执业活动存在重大缺陷的,将依法处理。(总台记者 吴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