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援助法今天(1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三审,三次审议稿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机构服务的方式和内容。
有的常委委员和地方提出,应当合理调配法律服务资源,为偏远地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更多支持。三次审议稿增加规定:国家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资源依法跨区域流动制度机制,鼓励和支持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等在法律服务资源相对短缺地区提供法律援助。
三次审议稿增加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示当事人享有依法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并告知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程序。
有的常委委员提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辩护时,应当尊重当事人委托辩护的权利。草案增加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时,不得限制或者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权利。(总台央视记者 张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