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第一次整合了我国所有市场主体登记规范、管理规则。
对在中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作出统一规定,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压缩登记环节,精简申请材料,提升登记便利化程度,降低制度性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策划:赵承
监制:霍小光
统筹:谢良、杨进欣
记者:赵文君
编辑:聂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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