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下午,西安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标志着我市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进一步收紧,在扩大限购限售范围的同时,要求居民家庭在我市落户满3年的,方可在限购区域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次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