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中提出,到2035年,浙江要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全体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由政府主导、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实现度的评价内容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就业创业、基本社会保障、基本健康服务、基本生活服务、基本公共文化、基本环境保护、基本安全服务等八大领域。
其实早在2008年,浙江省就在全国率先提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在“八八战略”总纲的指引下,通过10多年的实践,浙江把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方式,目前,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度为98.7%, 全省11个设区市也首次全部超过95%的目标,切实改善了政府治理水平、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
戳视频,一起去感受“浙”里的幸福生活!(总台央视记者 于晨 叶海春 柯城台 金华台 乐清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