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又添重要举措

2021-10-28 20:38:44来源:人民日报政文编辑:

“最高法即将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理模式,这是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庭将根据调整后的职能,统一指导全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28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介绍,《意见》全文共20条,对新时代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各领域、各环节提出全方位的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要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据悉,《意见》强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依法审理涉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案件,推动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妥善处理涉城市改造、垃圾分类、生态景观建设等相关纠纷。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污染耕地等违法犯罪,依法审理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案件。加大对传统民居、古村落、古建筑的司法保护力度,助力打造“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

在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方面,《意见》强调,要强化生态系统综合保护,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违法犯罪,妥善处理涉休耕轮作、退耕还林还湿、海洋工程项目建设引发的矛盾纠纷,保护山林、河湖、草原、湿地、沙漠和海洋生态环境。切实保护生物多样性,依法审理涉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司法保护案件,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生态环境。助力打赢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严格按照长江保护法划定的干流和重要支流范围,加大对禁渔工作的司法保障力度。助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依法保护黄河源头、黄河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中下游三角洲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促进黄河污染治理和水土保持水平同步提升。

此次发布的《意见》,对健全环境资源审判制度体系也提出要求,强调加强环境资源法庭建设,完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强化跨部门联动治理,完善司法协作机制,建立全国环境资源审判信息平台。构建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制度。完善统一涉自然资源案件审判的法律适用,构建类型化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体系,健全审判程序和实体规则。

“最高法即将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理模式,这是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庭将根据调整后的职能,统一指导全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杨临萍表示,下一步将立足《意见》要求,进一步推动案件归口审理、完善集中管辖、深化协同联动。同时,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区域流域环境治理的强大合力。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