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与律师接触交往要“亲”不逾矩、“清”不远疏

2021-11-04 19:34:22来源:人民日报政文编辑:

11月3日,中国检察官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签署了《关于加强检律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倡议书》。《倡议书》明确,规范检察官与律师接触交往,做到“亲”不逾矩、“清”不远疏。

《倡议书》提出,检察官和律师应当合力构建互尊互信、平等相待、正当交往、互动协同的新型检律关系。检察官真心支持律师,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工作中,充分听取律师履职意见,理解并尊重律师的执业关切;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发挥律师在量刑协商等工作中的职能作用,认真听取并及时回应律师对案件处理的主张和意见;在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中,高度重视律师作用的发挥,确保客观公正审查处理案件。律师真诚尊重检察官,在诉讼活动中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理性平和表达主张和意见,引导当事人依法有序参与诉讼、表达诉求,主动维护司法权威;积极参与接访接待、检察听证等,作为第三方力量参与化解矛盾纠纷,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贡献。

《倡议书》提出,检察官应当全面认识律师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支持和保障律师依法行使阅卷、调查取证、举证、质证、辩护等各项诉讼权利,加强对保障律师会见权、人身权的法律监督,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障律师知情权,尽快全面推开律师远程电子阅卷平台,让数据多跑路,让律师少跑腿。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快速纠正妨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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