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含提供堂食的食品销售单位)暂停堂食,可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鼓励实施“无接触”式配送。禁止一切聚餐活动(包括婚丧嫁娶等集中聚餐、聚会和农村、社区自办宴席等集体聚餐活动),禁止餐饮单位和个人承接或为聚餐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