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银保监会获悉,2021年第四季度,保险业运行总体平稳,偿付能力充足率保持在合理区间,风险总体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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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日前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截至2021年第四季度末,纳入会议审议的179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2.1%,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9.7%。
具体来看,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83.7%、222.5%和311.2%。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银保监会将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衡量保险公司资本的总体充足状况,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衡量保险公司高质量资本的充足状况。(记者谭谟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