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呵护“少年的你”,检察机关如何创新履职?

2022-02-27 14:49:13来源:新华社客户端编辑:

原标题:司法热点透视 更好呵护“少年的你”,检察机关如何创新履职?

过去一年中,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方面取得了怎样的效果?面对新形势新问题和新要求,检察机关如何创新履职?记者就此采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那艳芳。


问:2021年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那艳芳:2021年,检察机关以贯彻落实“两法”为契机,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5.5万人,受理审查起诉7.4万人,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50.4%、39.1%,较2020年分别上升11.3、6.5个百分点。

在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方面,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6万人。检察机关大力推进“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建设。在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方面,全国共建成“一站式”办案区1622个,较2020年增加914个,已询问未成年被害人15671人。

2021年1月起,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稳步全面推开,即涉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办案统一由一个未检办案组织承担,防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各管一段、顾此失彼。

在这一机制下,检察机关更加注重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拓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促进诉源和溯源治理。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数量约是2020年的4倍。

我们积极争取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支持,通过检察履职推动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指导北京市检察机关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违规收费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协同相关部门推动故宫、八达岭等40余家单位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

问: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检察机关如何积极推动?

那艳芳: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六大保护”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司法”保护之外的“五大保护”,都与检察履职密切相关。检察司法保护积极融入其中,促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落实落地,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全面多维的综合保护。

围绕融入家庭保护,最高检会同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联合印发《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并发布第一批5个典型案例;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职。

围绕融入学校保护,检察机关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各地检察机关促推学校建立完善预防性侵害、防控学生欺凌等工作机制,取得明显成效。针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问题,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提出检察建议共计3668件,其中涉及学校安全隐患问题1393件,防控学生欺凌机制建设问题336件。目前,全国有3.9万余名检察官在7.7万余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2021年,起诉校园暴力和欺凌犯罪案件较2018年同期下降74.7%。

围绕融入社会保护,最高检联合共青团中央下发《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的通知》,在80个地区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会同民政部、共青团中央制定《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已通过国家标准委员会审核,全社会征求了意见。全国检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排查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督促整改、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证11000余家;排查营业性娱乐、网吧、酒吧等场所,督促整改、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证3600余家。

在网络保护方面,检察机关总结办理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情况,梳理存在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通报,推动网络空间治理。在政府保护方面,最高检积极加强与国家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的沟通协调,推动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修订时,规定强制标识“儿童青少年谨慎选择高盐、高脂、高糖食品”等内容,让家长明明白白选择,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今年,最高检将联合全国妇联、关工委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以监护监督为基础促进家庭保护。我们还计划发布密切接触学生人员性侵典型案例,以“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促进学校保护;立足职能推动解决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不履行询问、报告义务等问题,减少住宿经营场所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发生,以整治旅馆违规接待未成年人为抓手促进社会保护。

同时,检察机关将从严惩治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配合开展“净网”行动等方式,督促堵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漏洞,以净化网络环境为重点促进网络保护。我们将积极与民政、共青团、妇联等开展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合作,以形成部门合力为目标促进政府保护。

记者:刘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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