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小牧 王海文(分别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授,均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文化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的一个重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在致首届文化强国建设高峰论坛的贺信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把文化建设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不断深化对文化建设的规律性认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出,“要优化数字化发展环境”,“建设公平规范的数字治理生态”。数字技术变革、数字经济发展以及数字社会建设等为文化治理的创新发展注入新内涵,也为强化文化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发挥文化治理在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中的功能和作用创造了机遇。
一
数字技术变革为文化治理创新提供了新的条件和路径,为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奠定了适应数字时代要求的广泛技术基础。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加速应用,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创设出广阔的数字化应用场景,并在推动数据要素生成、渗透以及功能强化过程中促进文化新业态和新模式的创新,推进“数字+文化”的深度融合。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文化新业态发展韧性持续增强。文化新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实现营业收入43860亿元,其中,数字出版、娱乐用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互联网文化娱乐平台、增值电信文化服务和可穿戴智能文化设备制造等行业实现两位数增长,文化新业态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数字技术赋能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产业数字化,推动流程再造、体系重构、高效协同等,使文化产品与服务的供需持续突破时空限制,相关信息的连通性、要素的流动性以及利益主体的互动性被提升到新的高度,从而极大提升了文化治理效率,拓展了治理通道和路径,也使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技术基础更加广博厚实。
数字经济发展为文化治理创新以及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注入了强劲动力,也提出了新挑战。数字经济背景下数字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正在加快改变着文化产业结构和文化企业组织形态,催生出大量适应数字文化生态环境的文化企业和文化从业者,其中尤以数字经济与平台经济互容共生下的平台型文化企业、中小微文化企业以及众多自由职业者为代表。伴随平台经济的繁荣,一大批数字文化产品交易平台相继涌现。数字文化产业规模的迅速扩张,结构的持续优化,新业态新模式的层出不穷以及各类平台的成长壮大等,使得数字时代的文化治理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创新变革新形势和新要求。因应数字文化产业的崛起,为数量迅速增加、规模迅速扩大的数字文化供给主体、消费群体以及平台用户等更有效地提供在成长发展过程中所需要的环境和条件,积极应对联系复杂多元、迭代更新快速、形态模式多样等所带来的监管和服务难题,及时化解涉及市场、文化、法律等方面的复杂多变风险,需要文化治理与时俱进,也是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重要环节。
数字社会建设为文化治理创新开辟了前所未有的数字生态环境,为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打下了坚实的社会基础。数字时代文化治理的完善与创新离不开优良数字生态环境的保障和支持。而数字社会建设在为文化治理创新开辟其所需的数字生态环境的过程中,能够与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实现同频共振,从而更能体现公平与效率,更好反映和兼顾各方面的利益,更加有效破解社会矛盾和问题,由此强化创新文化治理与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之间在数据要素、数字技术、产业发展、社会建设等层面形成联系通道和相辅相成的作用机制,使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产业基础和社会基础实现更高水平的交融。
二
数字时代背景下,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建设需要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以便更好推动适应数字时代要求的文化产业组织结构、组织体系、运营机制、营商环境等变革发展。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面对外部环境快速变化、内部结构需要调整、机制模式亟待创新的形势,针对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紧抓战略机遇,从创新文化治理的维度推动任务的落实落地,成为重要的路径选择。
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推进新时代文化治理观念深入人心,为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提供强劲发展动力。在观念上要与时俱进,适应时代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为文化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提升以及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健全提供精神动力和力量源泉。应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守正创新,强化制度设计,大力支持包括各类文化企业、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等在内的更多利益主体以及大量的文化从业者和创业者参与文化治理,通过强化协同使共建共治共享的思维和观念深入人心,改变文化产品和服务供求分散状态,扩展联系通道和机制,促进文化产业供给侧改革与需求侧拉动双向发力,形成文化业态和模式创新的多元合力,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以及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打下坚实的产业基础、文化基础和群众基础。在观念深化过程中持续增强文化自信,不断丰富新时代文化治理的内涵,提升文化治理效能和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为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提供强劲的发展动力。
以高质量发展为指向,大力加强数字时代文化治理在体制、规则和标准等方面的建设和创新,为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和保障。数字时代文化治理创新与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以及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健全紧密联系、相辅相成。应以高质量发展为指向,将文化治理的制度建设和支撑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既推动文化体制改革深化与文化治理创新的深度结合,又顺应数字时代的规则之变,适应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的要求,加强国际交流和合作,增强文化领域国际规则制定的话语权。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的联系与合作,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和推广。同时依据不同文化行业的特点和具体实践,在文化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双向开放格局中积极推进各类文化企业的合规建设,强化健全现代产业体系的制度支撑和保障。
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要着力点,促进数字时代文化治理在统一开放有序文化市场建设中的作用,为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提供有利的环境和条件。如何有效应对数字文化产业的崛起以及文化市场的快速变化发展,是文化治理需要面对的难题和挑战。数字时代文化治理创新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要着力点,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促进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和行业部门的深度融合,大力推动开放经济体制下城乡以及不同地区统一有序文化市场的形成,提升数字治理、社区治理、乡村文化治理能力,强化对虚拟文化市场、平台经济市场等新兴市场的分类监管和治理,持续提升文化治理的效益和效率,不断改善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环境和条件。
以数字技术的应用为重要突破口,推动数字文化治理的创新发展,为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实施为数字文化治理以及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健全提供了契机。应以数字技术的应用为重要突破口,在提高文化治理数字化水平以及加强对数字技术本身治理的基础上大力创新文化治理的手段、模式和路径,提升数字文化治理的地位,使现代文化产业组织结构、组织体系更加适应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的发展,持续提升运营效率。一方面,强化数字技术应用催生的文化新业态和新模式的治理,重视治理过程中数据信息联通和共享,使之成为数字文化治理重要组成部分,为创新数字时代文化治理提供新经验,为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开辟新路径;另一方面,加强针对数据安全、信息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强化数字伦理与文化伦理建设在数字文化治理中的作用,在高效运用技术的同时避免数字技术风险,实现数字安全、文化安全等在内的总体安全,拓展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安全空间。
《光明日报》(2023年09月20日 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