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递简历!这些单位正在公开招聘

2023-10-20 14:54:05来源:成都发布编辑:川观新闻

找工作的小伙伴看过来

近日

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工作机构所属事业单位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成都市第七中学初中学校等

一批单位正在公开招聘

快看有没有适合你的岗位

四川天府新区2023年

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用人单位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机构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共8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具体条件(见公告);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提供县 (市) 区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3年10月16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五、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028-68772890;

报名及缴费系统咨询电话:028-62811176;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四川省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省人社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23〕4号)等规定,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四川省疾控中心”)结合工作需要,并经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17名工作人员。现将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4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5日17:00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及小2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每位报名人员仅限报名1个岗位。

2.个人简历1份,需注明与公告中完全相符的应聘岗位。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院系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及最低服务期限、试用期已满的证明材料原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和地点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以邮件的方式向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扫描件),由考生自行及时下载;未进入面试者恕不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28-85589309。考生在报名前对招聘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电话咨询,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四川省疾控中心行政楼4楼405室。

2.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将《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word版和前述“报名与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等原件材料的扫描件(PDF)打包压缩后(压缩包请以“姓名+报考岗位名称+专业”命名),提交至邮箱:sccdcrsc@163.com。

《报名表》所留联系方式和本人邮箱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8-85589309

监督电话:028-85587232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厅所属高等学校公开招聘和流(调动)人员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288号)等文件规定,经报四川省教育厅备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10月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所规定学历、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且须完全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3年11月1日之后毕业的报考者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一)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26名。

(二)学校对招聘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通过本次公招的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录用后,“学工管理岗位”须全职在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至少6年;“专职辅导员A岗位、专职辅导员B岗位”须全职在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至少9年;除组织安排外,原则上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转岗,因组织需要调出的,一般应在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3年。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网站(www.cdtc.edu.cn),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每天9:00—22∶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咨询电话”向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进行咨询。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报送省教育厅前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站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10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4.打印报考信息表。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登录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于10月25日-10月30日(每天9:00-17:00)缴纳笔试费。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10月31日在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2023年11月10日16:00前到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签字确认后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于11月1日-笔试开考时间前(每天9:00—22∶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下同)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28-87843597(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网络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8-61547017

监督电话:028-87843483(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办监察处)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

成都市第七中学初中学校招聘

根据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学初中学校人力资源配备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2023年秋季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

本次招聘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心理教师若干。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取得符合所报岗位学科、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4、语文招聘岗位普通话要求二甲及以上,其他岗位二乙及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师德失范、从事有偿家教等违纪违规记录的;

7、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学生;

8、成都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在职(含试用期内)聘用人员;

9、有违反其他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情形的。

(二)业务条件

应届毕业生

1、2024年8月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中在国(境)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

3、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优秀在职教师

1、具有1年及以上教育教学经历(截止到发公告当日);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区(县)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授予、颁发的荣誉称号、赛课一等奖者优先。

三、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4日至12月30日。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聘用人员报名表》和《简要信息表》,并将电子版《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学校邮箱:jsfz@cdqzcz.com。

标题名称及附件(电子版《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命名方式统一为“姓名+电话+岗位名称”。

相关报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2、个人自荐材料,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材料,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获奖证书)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四、招聘流程

报名——资格审查——招聘考核(考核方式为试讲和综合面试)——体检和考察——聘用

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

    编辑推荐